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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20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财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管委会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鲁财法〔20123号)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和形式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财政“六五”普法读本内容及“六五”普法以来新公布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

二、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答题时间为201271930

三、参赛人员

各县区财政系统人员、会计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参赛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答题。各县区参赛人数分配见附件2

四、竞赛组织

市财政局成立临沂市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参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法规税政科,联系电话:8052276

五、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财政部设组织奖和个人奖。奖励坚持重精神奖励、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的原则。

  (一)组织奖。本次竞赛设组织奖120个,根据竞赛组织工作以及参赛人数、财政干部参赛率、答题成绩等情况,对省级财政部门、专员办和设区的市(地、州、盟)级财政部门予以奖励。

  (二)个人奖。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600名。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抽奖的方式确定。

    为提高各地组织参赛工作的积极性,省财政厅决定在财政部奖励的基础上,设立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奖,对参赛人数占本地区财会人员人数比例高、答题质量好、获奖人数多的市、县(区)财政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财会人员,可视同完成1年会计继续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竞赛是我省财政“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活动,市局党组十分重视。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将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引起重视。扎实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情况和答题数量及质量,将作为各县区财政部门“六五”普法验收和法规税政工作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各县区要制定周密方案和扎实措施,层层发动,确保本地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达到100%同时,要广泛发动会计人员、社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通过参赛,推进财政法制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临沂市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数量分配表

 

 

                        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临沂市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 

副组长:朱步金

  员:赵维晶          田文湘

       谢保恒    李洪金    徐庆军

宋加庆    刘文秀    刘建伟       

李东芹    祝卫军    韩来轩   

  

 

附件2

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数量分配表

县区

答题数量分配数

市直

15000

兰山

9000

罗庄

6000

河东

3000

郯城

2800

苍山

3000

莒南

5000

沂水

7000

蒙阴

2800

平邑

6000

费县

5000

沂南

5000

临沭

5500

高新区

800

经济区

1000

蒙山管委会

200

合计

         77100

(说明:分配数根据各县区人口数、财政干部人数、会计

       人员数分别占全市总人口数、财政干部总人数和  

       全市会计人员总人数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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