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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乡镇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6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行为,切实提高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2018年全市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和有关部署安排,市财政局于20188月对全市53个乡镇2016-2017年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乡镇能够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批复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基本能够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工作岗位和人员职责;基本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财务制度执行基本到位。但在制度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暂付款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使用不规范,结余或结转2年及以上专项资金未统筹安排,原始凭证不合规,购置办公资产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违规出租出借和处置资产等。

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检查成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书,对相关问题责令整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被查单位均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整改落实,并接受了处理处罚。

 

临沂市财政局

20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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