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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8-04-05   审核人:

县区财政局,直各部门,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总结、推广全省管理会计经验,加快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推动管理会计大讨论、大争鸣,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真实情况。

3.借鉴性。案例要坚持实践导向,反映管理会计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4.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案例类型

1.单一工具类。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地图、全面预算管理、滚动预算管理、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贴现现金流法、价值链分析、关键业绩指标法、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标杆管理等单一管理工具方法应用案例。

2.综合类。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既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等某一领域的综合应用,也可以是在多领域整个单位的整体化、集成化应用;

2)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案例;

3)管理会计报告体系构建案例。

(三)案例结构及格式

1.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格式电子版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2.案例字数不低于3000字,但以精练为要。

3.案例电子版为word格式,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用excel等格式。

、报送方式

(一)直各部门、各大中专院校、市属企业负责本单位案例征集组织,于6月11日前报财政会计,每单位推荐案例不超过3个。

(二)县区财政局负责本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于6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每县区至少推荐2个。

(三)报送内容包括:纸质稿两份、电子稿分别寄(发)送至本通知中的联系地址和邮箱。

、联系方式

  联  人:临沂市财政局  王靖靖

  联系电话:8113307

电子邮箱:lycz3115@163.com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7号临沂市财政局2407房间

  邮    编:276000

  、其他事项

  各县区财政局应以此次案例征集为契机,通过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应用,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探索组建本地的管理会计案例库。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可以作为创新项目在财政部门年终总结时予以重点考虑。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财政会计,财政部门拥有使用案例征集成果的权利。

临沂市财政局

2018年4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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