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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财政局圆满完成2019年代理记账审批工作
2019-12-31   审核人:

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向“办得好”“办得快”发展,落实“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兰山区财政局不断优化服务职能,在前期依法审批的基础上,2019年新批复代理记账机构47家,现经我区审批的代理记账机构共计80家。

一、强化学习,掌握审批流程。按照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要求,申请人无须先到财政局递交材料,直接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财政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到现场复核材料,复核无误后当场发放证书,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申请人少跑腿”,节省企业往返奔波的时间,切实做到了便捷高效。

二、重视网审,严把质量审核关。财政局按照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在“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上严格审核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书面承诺书是否签订,会计主管及其他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是否齐全,确保机构设置合法合规,对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予以退回,待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

三、加强监督,规范年度备案管理。对审批成立的代理记账机构要求于每年430日前进行年度备案,对不按期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规的,依法撤销代理记账许可资质,并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禁止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下一步财政局将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兰山区代理记账行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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