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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组织完成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
2021-05-19   审核人:

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有关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21〕6号)的部署要求,兰山区财政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需要年度备案的125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网上备案。

一是高度重视,有效实施。兰山区财政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兰山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临兰财会〔2021〕3号),对备案范围、备案时间、备案内容和工作流程作出了具体说明,同时在兰山区代理记账管理微信群里通知了125家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要求按照文件的各项规定,于4月20日前登陆“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二是统一模式,严格审核。财政局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要严格按照备案统一标准格式,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全面、准确地填报数据信息,并对各代理记账机构网上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信息不完善的,坚决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

三是提高效率,认真总结。此次年度备案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效地完成,通过汇总备案数据情况看:该125家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共有专职从业人数520人,比2019年度新增专职从业人员160人;共代理记账单位12694家,比2019年度新增6488家;年度总收入3923.88万元,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3278.32万元,比2019年度总收入增加1806.21万元,代理记账业务收入增加1569.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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