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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医疗保障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不断增强会计基础工作
2022-06-10   审核人: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兰山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临沂市兰山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在会计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把好财务制度学习关。将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通过协同发给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及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股室进行征求意见。印发后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对财务报账的及时性和财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要求,严格按《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办事,确保日清月结、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是严把财务收支预算关。年初,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将局机关各科室、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所列开支都纳入财务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审定,由局长签批后报区财政局。根据区财政局预算批复,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并经局长批准后,各业务科室按照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执行年度预算。

三是严格支出审批手续关。对单位的支出依法依规按支出项目区分办公用品购置及印刷费等零星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管理,严格签报审批手续。单笔金额20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领导把关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列支;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需求科室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10000元以上的支出按“三重一大”要求,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执行。除人员工资、社保医保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和电话费、水电费等经常性经费支出外,非经常性经费开支必须事前填报经费支出审批单,报经局长审批同意后再予办理。各种发票的报销,须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附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局长签批报销。

通过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了财务支出管理,为严格会计监督,做好会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高了会计业务工作水平,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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