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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财政局有序做好代理记账审批工作
2019-08-26   市财政局网站 审核人:

 

落实财政部新修改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推动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向“办得好”“办得快”发展,兰山区财政局不断优化服务职能,有序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已审批代理记账机构56家,其中2019年上半年新审批代理记账机构29家。

一、精简审批流程。按照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无须先到财政局递交材料,直接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财政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到现场复核材料,当场发放证书的精简办理流程,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申请人少跑腿”,节省企业往返奔波的时间,切实做到了便捷高效。

二、严把质量审核关。财政局按照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在审批之前严格审核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书面承诺书、会计主管及其他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确保机构设置合法合规,对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予以退回,待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

三、强化年度备案管理。对审批成立的代理记账机构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进行年度备案,财政局通过查看年度备案情况表,对不开展业务或不依规开展业务的代理记账机构取消其许可证书,现已取消临沂鲁信财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及临沂市志伟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2家代理记账机构,不断提高兰山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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