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认真部署2021年度
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为加强和规范罗庄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提高代理记账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的有关规定,罗庄区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罗庄区财政局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文件,及时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转发相关文件,对备案范围、备案时间、备案内容、备案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说明。
二、统一格式,严格审核。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核查各代理记账机构上报数据,在4月20日前完成上年度备案。
三、 加强协调,提高实效。加强与行政审批局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互通,确保此次年度备案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