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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圆满完成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审备案工作
2017-06-15   审核人:

 

为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7】13号)和市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17﹞10号)的通知要求,我区及时告知辖区内4家代理记账机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区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年度备案和换证通知。截至目前,工作已全部完成。

一、积极开展201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为加强与规范管理,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要按照备案材料的统一标准格式,及时、准确地在全国代理记账系统内填报数据,建立健全代理记账机构数据库。我区收到市局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及时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工作,对于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修改,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代理机构年审备案工作。

二、及时完成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换发。根据《办法》要求,及时通知我区4家代理记账机构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根据《代理记账机构操作指南》,规范录入相关信息。同时区财政局积极调试相关设备,确保及时完成所有代理记账新证书的换发。

截至目前,罗庄区共有4家代理记账公司,注册资本达207万元,为全区233家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年收入可达到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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