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区工作 >> 河东 >> 正文
河东区完成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
2020-06-10   市财政局网站 审核人: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0]13号),根据市局安排,河东区财政局开展了全区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年度备案工作,主动与登记管理机关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掌握代理机构资料,将此次年度备案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对全区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传达告知。通过电话、网络积极与代理记账机构联系,指导各家代理机构规范进行年度备案,对代理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严格审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逐一筛查,做到备案信息准确无误。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机构共9家,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机构7家,2020年1-4月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机构2家,河东区财政局对需要备案的7家代理机构进行了年度备案。2019年度备案的7家代理记账机构共有专职从业人员36人,代理记账单位607家,年度总收入340.9万元,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305万元。

我区代理记账机构大多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商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大大节约了客户的会计核算成本,解除了企业后顾之忧,提高了企业效率,降低了小微全业的管理成本,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有效地缓解了小微企业会计人员短缺的矛盾,满足了其对会计和财税代理服务的需求,为推动我区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规范

代理记账的主体必须是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但在实际中存在未经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在市场竞争中有些公司以降低价格来吸引客户,企业很难产生利润,影响服务质量,造成了门槛低、秩序乱、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局面,影响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代理记账机构人员流动过于频繁,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专业代理公司的进一步推广,不利于代理记账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

(二)内部管理不规范

按照财政部98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必须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等制度的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单位内部控制、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的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统一、不健全现象。如代理记账单位在接受委托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遗失或毁损时无法查找;一些代理记账机构存在无证上岗、挂名从业人员、人员配备不足、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资质不够等;一些代理记账机构与服务客户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虽签定协议但协议内容不全面、双方权利责任不明确;有的代理记账机构因为账实核对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为了使账实一致,随意调账,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个别代理记账机构法治意识淡薄,不能坚守职业道德,出于利益迎合客户造假要求,违规执业。

三、意见建议

河东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要求,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行为,对辖区内会计代理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并公示代理机构的信用体系和诚信档案。明确业务处理流程,强化责任意识,推动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有序运行。

(一)拓展代理记账行业服务领域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目前代理记账服务大多局限于单纯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仅有少数代理记账机构能够提供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代理记账市场开发任重道远,在服务领域和服务质量上有待拓展和提高。

(二)规范代理记账行业服务行为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机构设置、内部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加强代理记账许可管理和代理记账培训工作,健全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操作,明确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准入规定和退出规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管理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一条:河东区继续做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下一条:河东区财政局圆满完成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关闭窗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