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提高代理记账机构规范化水平,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20〕6号)有关规定,兰陵县财政局认真组织,积极部署,圆满完成此次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我县代理记账机构都是2019年审批办理的,今年是我县第一次进行备案工作。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备案工作,市局下发通知后,我们第一时间向局领导作了汇报,指定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具体负责办理,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认真学习,制定通知。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熟练掌握年度备案范围、时间、工作要求等,有不明事项及时向市局请教。根据市局《通知》,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兰财会〔2020〕2号),进一步明确了备案时间、范围、内容、流程和工作要求等。
三、及时沟通,送达通知。主动与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协助提供2019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并与系统核对。根据代理记账机构名单,逐户送达备案工作通知,实行上门服务,真正做到让企业“零跑腿”;并与各代理记账机构座谈,了解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及需求等。
四、严格审核,确保实效。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把好质量关,对各代理机构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严格核对,从专职从业人员信息采集、代理记账许可证号、代理记账收入、专职从业人员是否变动等逐项进行核查。对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确保备案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现已完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下步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总结材料按时上报市局会计科。
兰陵县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