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陵县财政局印发《兰陵县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通过精准分类、差异化监管,推动全县代理记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执业质量,规范行业秩序。
一是明确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仅适用于县财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信用分类结果作为我县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资源配置依据。
二是细化信用等级分类标准。综合考量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等因素,结合省级相关平台分类结果,将机构信用风险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A、B、C、D四类,明确各类别具体划分条件,同时规定成立不满两年、发生重大审计失败等情形的机构不判定为A类,D类机构涵盖被列入“黑名单”、拒不配合监管等严重失信情形。
三是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举措。对不同信用等级机构采取分类监管:A类机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降低抽查频次;B类机构实行正常监管,按常规比例抽查;C类机构强化重点监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D类机构实施严格监管,全覆盖检查并推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引导代理记账机构诚信规范经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为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