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及时做好2020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是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一项要求,每年的4月底必须完成。
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20】6号)要求,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到2020年4月底,我们已经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了2020年度的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 加强沟通,及时提报
本次备案工作,涉及莒南和临港开发区两个区域,并且前期代理记账审批工作已经移交审批局,为了做好备案工作,我们积极与临港和审批局多次沟通交流,并逐个打电话通知代理记账机构,强调要按时进行备案。
二、 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在抓及时性的同时,我们一样要求各机构要如实全面的进行信息备案。这也为后期分析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备案工作也是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狠抓落实、严明纪律,我县已经于4月底如期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