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23号)和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要求,莒南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于2023年9月21日至9月26日期间联合税务部门开展了我县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此次双随机检查通过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中我县59家机构中按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4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存在一定问题,如:部分企业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企业代理记账业务开展中会计凭证不规范、手续不完善;记账凭证装订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以上问题,莒南县财政局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对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维护代理记账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为止,被查的4家机构已经整改完毕并已经提交整改报告。莒南县财政局已将检查报告和检查情况表提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