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 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会〔2022) 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于2022年8月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接到通知后,蒙阴县财政局积极行动,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对代理记账行业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监督管理。
一、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
积极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对接,对我县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通过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逐一进行核查,对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督促其进行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办理和经营范围的变更,对未及时进行整改的企业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蒙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告知已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代理记账”业务,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除外),在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之前,应当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前往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加强宣传督导,提高企业认识
联合县行政审批局服务局印发《关于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公告》,在其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准入科、社会事务科窗口进行发放、告知,提醒前去办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有“代理记账”)的企业,及时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三、继续加强监管,维持良性发展
1、将继续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对接,及时沟通联系,监督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2、进一步督促营业范围含有“代理记账”的企业进行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办理和营业范围的变更。
3、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政策引导,维护代理记账行业的良性有序发展。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