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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防控疫情期间考试费县财政局及时转发山东省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0-08-07   审核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山东省财政厅发布了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费县财政局积极通过微信、QQ、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以便广大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做好各项考前准备

一、提醒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通知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填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三、每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四、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以上考生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治愈出院的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试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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