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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积极组织开展公开征集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候选专家工作
2017-11-20   审核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候选专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以费财字[2017]82号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原文转发,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征集工作。    

这次征集评审专家的申报基本条件有: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专业成绩在会计理论和实践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和影响。

3.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省级以上知名专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申报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目前从事审计、统计、财政、税务、经济等会计相关专业工作(含在高校从事以上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且在该领域工作满15年。

2.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会计类相关专业副高(副教授)以上职称3年以上,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候选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或会计类相关专业正高(教授)职称。

3.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会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学术荣誉称号、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以及学术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的人员可优先入选评审专家库。

本次征集的专家聘期3年,聘期结束本人未提出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且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予以续聘。

                                     费县财政局会计科

                                      2017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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