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督导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督导评价工作的实施步骤,我们认真组织及时推进,截止10月底,我县全面完成内部控制督导评价工作复核阶段。
10月份,我们对照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自评得分表》中的指标说明,对我县105个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督导评价系统进行全面复核。在复核中,对单位上传佐证材料出现附件损坏的、上传佐证材料不完善的情况,将其退回并要求各单位对佐证材料进行重新上传或补充完善。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以评价指标为指引,按照底线指标要求,对督导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际进行补充完善、整改,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治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