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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财政局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
2019-04-19   审核人:

为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为,促进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合法有序开展,沂南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认真学习《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掌握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批程序等规定。学习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掌握资料审核、制证打印等流程的方法。通过学习,为审批业务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二是严格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核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重点审核机构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从业人员数量、业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资格、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等,确保材料真实、符合法定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并发放证书。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告知其具体理由。

三是优化服务。制作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服务指南,详细列明该项业务审批的条件、所需提交的材料、各项流程的时限、业务流程图等,办事人员依照指南便可了解业务的全程,方便其准备资料,掌握办事节点。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进行流程再造,简化不必要的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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