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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022-07-25 杨洪彩 石运海 郁有晓  审核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沂南县财政局结合全县实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是明确继续教育培训对象、时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2022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2022年12月31日结束。

是明确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按照按需施教的原则,以现行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为基础,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会计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学习内容。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人社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是明确继续教育费用规定。根据《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享受当年度免费继续教育,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山财培训网自费补学。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作为会计人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强化继续教育管理,全面推进会计人员认真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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