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促进全县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临沂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财会〔2023〕5号)文件要求,沂南县财政局联合县税务局圆满完成对辖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随机抽查工作。
检查组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
一、周密部署,流程规范。沂南县财政局积极主动联系县税务局按照检查通知要求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操作流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28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随机抽取,确定了3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检查。
二、明确范围,规范检查。本次检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7日,对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及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实地检查,程序上做到合法合规,检查过程中将检查内容与事项及发现问题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当场告知,由相关机构责任人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三、确保实效,做好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着重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告知承诺内容和执业质量的检查,做好本次代理记账检查的工作总结,便于今后更好的加强和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提高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