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7〕13号)以及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代理记账机构换证及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17〕10号)的有关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证书换发
将上级要求及《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代理记账机构操作手册》下发给机构,并通知代理记账机构先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后期到财政局办理换发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年度备案
为了加强管理,代理记账机构每年都应按规定进行备案,我县财政局认真组织网上年度备案,对于提交的材料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我县两家代理记账机构按时进行了年度备案,材料完整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