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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1-30   市财政局网站 审核人:

高新区考试合格人员: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下发至我区,现将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采取邮寄、现场领取两种方式。选择现场领取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需携带代领人及被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选择邮寄的,领取人登陆“临沂财会信息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点击进入“山东会计之家”服务平台—“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邮费采取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

二、领取时间

现场领取时间为20241月31日至2月23日(工作日);选择邮寄方式的,证书将由高新区财政金融办公室审核后寄出。

三、领取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在地址。忘记具体报名点的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考试合格信息查询——初级、中级——生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通过合格单上的证书管理号辨别所属报名点。

四、注意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各自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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