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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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602004FC77E53E | ||
| 标 题 | 投诉莒南县财政局会计科不作为,懒政 | ||
| 手 机 | 133****6833 | ||
| 发件IP | 2408:8215:6410:2540:7841:6302:cc0f:28f6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6月2日 | ||
| 信件内容 | 致临沂市财政局: 我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向莒南县财政局会计科投诉前会计张慧玲拒办交接的违法行为。莒南县财政局会计科在 5 月 26 日县长信箱书面回复中确认「4 月 21 日已立案」。但—— 1. 至今拒绝出具书面《立案通知书》; 2. 从立案至今已超过 43 天,远超合理办案期限,未反馈任何进展; 3. 致电会计科询问时,工作人员口头否认立案,与书面回复自相矛盾。 请求贵局对莒南县财政局会计科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书面告知案件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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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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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处理对象 | 临沂市财政局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6月0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