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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监管防线 打造“阳光采购”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近年来,蒙阴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监督管理的部署要求,从制度建设、政策落实、强化监管三个方面,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采购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建立健全采购内部控制机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二是有效规范采购流程。编制《蒙阴县政府采购项目工作规程》,从采购预算编制、意向公开、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合同管理到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质疑投诉、监督检查全流程进行规范。三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编制时间、编制方法等工作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决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原则,从源头上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二、以采购政策落实筑牢廉政建设根基。一是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由40%提高至45%,对非预留份额部门给予小微企业最高比例价格扣除。近三年来,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合同额占比保持在95%以上。二是大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为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联合相关金融机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累计发放融资贷款3.5亿元,缓解企业融资压力。三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打破传统集中评审模式,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预订场地转变为评审专家自主预约,场地信息全程保密,提升评标独立性、公正性。四是加强项目履约验收监管。依托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备案系统,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备案时,一并填报履约验收时间,对超期未进行验收的及时发出预警,督促采购人尽快落实,确保履约到位。

三、以采购监督到位助推廉政建设提效。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助推廉政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梳理2024年以来政府购买(采购)服务项目信息400余条,督促整改问题7个;抽取7家代理机构2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查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4个。跨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沟通,及时接收、处置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促进不同监督主体间的充分合作,增强震慑效应,提升监管效率。三是规范高效处理处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研判,行政处罚、投诉处理决定分级审核、集体决策,处理处罚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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