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有关高等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临沂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全面提升全市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在认真总结我市首期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临沂市第二期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临沂市第二期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年)》和《临沂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二期骨干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借鉴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和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知识结构优化、业务技能精通、善于组织管理、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骨干会计人才,充分发挥其在深化会计职能、解读财会政策、提高理财水平、参与决策管理、推动财政会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市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临沂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养目标
从临沂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骨干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通过集中选拔、重点培养、定向举荐、发展提升等培养路径,造就一批具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道德品质,具有系统科学、结构合理、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工作能力,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备受推崇的高素质会计人才。2017年,我市选拔培养60名第二期骨干会计人才,培养周期为2年。
三、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全市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成立临沂市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等有关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组织开展培养等工作,并建立骨干会计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跟踪服务和管理。
受托培训机构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并报经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学员选拔、开发培训课程、组织教学、日常考核并实施结业考核等工作。各县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报名、材料审查及后期管理等工作。
四、培养对象及选拔方式
(一)培养对象
临沂市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临沂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骨干;驻临沂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二)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会业务工作10年以上;具有会计学讲师以上职称并从事财会教学科研工作8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1、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临沂市第二期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规定的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市直部门或单位的申报人员,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县区申报人员报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审核。材料复核合格后按照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笔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规范、企事业财务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等。考试形式为闭卷。
3、面试。笔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将在临沂财会信息网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4、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并参照工作能力和业绩,确定培养人选,并按规定组织异议期公示,公示期过后,入选人员名单将在临沂市财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五、培养措施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2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个部分。
(一)培养基地
我市骨干会计人才培养以山东财经大学为主要培养基地,国家会计学院、财经类高校、科研院所、学员所在单位或知名企业等为辅助培养基地。
(二)培养方式
1、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师资选聘省内外知名教授和会计实务界资深专家。集中培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基地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
2、跟踪培养。学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以在职自学为主,采用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同时,学员须积极配合市、县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参与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等调研和会计科研工作。
3、建立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建立全市骨干人才信息库,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岗位、职称以及职务等变化情况,及时了解学员学习、工作和科研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培训效果。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或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证书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自动进入临沂市骨干会计人才库。
(三)培养内容
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养课程体系。主要包括:
1、知识结构完善与能力提升:主要包括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会计综合能力框架构建、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税收环境与税务筹划、金融知识与投融资管理、管理会计与企业模式转型、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资本市场运作、会计改革发展前沿问题探讨等。同时开设社会学、管理学、哲学及人文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与研讨,以提高培训学员的综合素质。
2、以学员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组织赴有关机构、单位参观、考察和交流。
3、以服务临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为落脚点,组织开展相关热点问题的专题研究。
(四)考核管理
1、建立跟踪评价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定期汇总学员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和科研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系统地记录和考核。在培养周期内,每年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计划和目标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
2、引入淘汰机制。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对学员做出系统评价。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不参加相关调研活动的学员,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六、人才培养与使用
(一)培养期满,对骨干会计人才提交的会计研究课题,市财政局联合市社科联等单位进行评选。
(二)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后,经考核合格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颁发《临沂市骨干会计人才证书》。
(三)对取得《临沂市骨干会计人才证书》的,优先推荐对接临沂市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和“沂蒙青年英才”成长工程,通过推荐选拔进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
(四)优先参加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等组织的会计科研、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择优聘任为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选聘担任会计业务培训师资等。
(六)优先推荐参评省、市先进会计工作者。
(七)在职务竞聘、职称评聘方面作为重要参考。
七、培养经费
确立人才投入优先的理念,建立财政、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培养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承担培养对象的选拔、集中培训、学术交流与研修、学习考察、后续跟踪培养等费用,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交通等其它费用。
附件:临沂市第二期骨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