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多措并举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部署要求,兰陵县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推进内控管理和内审,以有力措施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一是组织财会人员集中培训。完善财会人员学习教育机制,保证财会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集中培训。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新入职财会人员培训学习,全面提升全县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部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本地重点企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管,规范会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全县会计信息质量。
三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监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加强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政府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规范管理行为,维护财经秩序。
四开展财政系统内控内审。对照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在财政系统开展内控和内审,督促指导财会人员做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高效运转机制,防范和控制系统内部风险。(兰陵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