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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财政局“三项措施”部署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019-04-29   审核人:

 

  兰陵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布置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迅即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转临沂市财政局通知》,编印了《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几点说明》,通过政府办公协同网、业务科室微信群,统一发送到各乡镇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要求发动本单位、本区域符合采集对象范围的会计人员,做好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不漏人、不漏项。

 二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了搞好宣传发动,让更多的会计人员了解熟知,我县在县电视台轮动播放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字幕,通过新兰陵、兰陵首发、兰陵清风、中国兰陵等APP,推送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和《几点说明》,并公布县财政局综合科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对会计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答复,确保准确填报信息采集。

   三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求各部门单位财务科和各乡镇财政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单位、本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各乡镇政府部门和本乡镇区域的企业会计人员,由各财政所负责通知到相关单位或企业,财政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各部门单位、社团或其他经济组织,由各部门单位财务科负责通知到符合采集对象的会计人员,财务科长或主管会计为第一责任人。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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