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计制度》自 2010 年 1 月 1 日实施以来,在加强工会预算管理、规范工会核算工作、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工会事业的发展,近年来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发生较大变化,现行《制度》已不能满足工会会计核算的新要求。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全国 280 多万家工会组织中,县级以上工会约 6000 家,其余 99%以上均为基层工会组织。为了做好我县《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我们及时通过微信群将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单位及相关会计人员,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并提出相关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县财政局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