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二、事项类别
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审批实施机关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四、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审批措施
(一)法规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二)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发证。
(三)申报资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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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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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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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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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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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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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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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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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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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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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从业人员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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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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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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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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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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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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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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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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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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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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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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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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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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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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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在原有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删减了6项,精简材料,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诺时限:10日。
(六)承办机构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七)办理地点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八)咨询电话
0539-6011330
五、有效期限
本方案自2018年6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