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财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编制2018年度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 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财政局网站”(czj.liny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113011)。
一、概述
2018年,临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近年来,全市财政系统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了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标准要求,各县区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制定了本县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全市制定了县区预决算公开考评办法,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预决算公开平台系统开通运行以来,市财政局不断优化系统,完善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的专栏链接,平台系统分为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四个板块,分类明确,信息查询一目了然。一方面,公开更加集中规范,2018年市直92个部门在预算批复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及时上传预决算公开数据,市财政各支出管理科室按照对口情况,对各预算单位提报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公开更加及时、规范、准确。另一方面,查询更加方便快捷,公众进入预决算公开平台后,通过搜索单位名称、预决算年度,就能方便快捷查询到政府、部门预决算情况,2018年平台查询点击量达181453次,有效推动了公众监督。通过平台应用,实现了公开力度更大、形式更规范、内容更全面、查询更快捷的工作要求。
二是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8年,除涉密部门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市、县(区)政府均公开了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8年临沂市市级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86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05万元,下降4.5%。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直各部门,细化公开内容,继续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市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只减不增。
三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在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辟“财政基金收费政策”专栏,将相关通知、政策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2018年公开的减免收费基金项目包括:取消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排污费改税、降低残疾人保证金收费标准。全市取消、停征、降低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共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3亿元。2018年7月31日,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18年临沂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动态调整的通知(临价费发〔2018〕130号),2018年5月3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临沂市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全面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凡未列入《目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通过媒体、网站等多渠道及时公开,使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收费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5〕10号)要求,稳妥有序做好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6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借助媒体、网站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成效经验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力度,提高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意识。编制政府采购手册,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基础知识和项目案例等根据不同群体分门别类编入手册,让预算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熟悉,减少误导、误解和论证磋商的时间,更好地服务部门单位,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方面细化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充实“行政执法公式专栏”“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专题栏目,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工作,及时公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做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财经要闻等方面的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在财会信息网全面公开涉及会计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及时更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等公告,积极做好新媒体建设工作,做好市政府网站财政板块和“临沂财政”微博管理和回复工作。2018年,我局在门户网、财会信息网和政府采购网累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969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80条,业务公开信息1202条,招标采购信息967条。另一方面增加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利用好临沂市政府网站和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不断完善升级网站版块内容,增加公开量。2018年共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69条。二是通过报刊和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市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我局公开信息,组织局各单位、科室在《中国财经报》《财政监督》《中国政府采购报》《山东新闻联播》《经济导报》《临沂日报》《临沂新闻》等主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30篇,有力地宣传了我市财政工作的成效,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增加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利用率,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是做好“领导信箱”管理、回复工作。2018年,共答复群众咨询问题10条。二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申请,按时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14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无超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1名专职人员,1名信息中心兼职人员。本年度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项预算,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依托传统媒体,借助新型媒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0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财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8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1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