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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inyi.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czj.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信息、涉企财税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财政民生政策等。
  (四)财政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政府债务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临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linyi.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http://czj.linyi.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临沂市财政局(地址:临沂市西安路7号玺悦大厦C)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

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czj.linyi.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临沂市财政局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定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1.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1.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办理流程

2.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http://czj.linyi.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2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法定20个工作日;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收费标准。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西安路7号玺悦大厦;邮政编码:276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联系电话:0539-8113011;传真:0539-8316690
  电子信箱:sczjbgs@ly.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

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

信息

内容

描述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附件2

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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