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22号)、《临沂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是关于资金的使用范围。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主要用于枯死松树清理、打孔注药预防松材线虫病、防治松褐天牛。
二是关于资金的编制程序。市林业局根据市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提前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建议,制定资金绩效目标,及时向市财政局提报预算申请。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对市林业局提报的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按程序报市人大审议批准。市林业局组织负责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对市林业局提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三是关于资金的预算执行。市林业局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和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全市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市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市林业局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等,及时按程序审核下达资金,抄送市林业局。县区林业部门积极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措施,县区财政局及时按规定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四是关于资金监督管理。明确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管问题,规定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政策文件:临财建〔2021〕4号 关于印发《临沂市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