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临沂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资金来源。宣文资金是指市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及其他各类预算资金安排,用于支持全市宣传文化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资金。
(二)关于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支持重大宣传文化项目、支持舆论引导及管控、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宣传文化旅游项目等。
(三)关于资金分配使用。宣文资金实行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对县区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因素法或项目法分配;市级部门及单位使用的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
政策原文:临财教【2021】4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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