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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4089037/czj/2021-00008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0-0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10-08   作者: 点击数:  


近期,联合市组织部印发了《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临财基金20217,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便于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进一步发挥基金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引导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45号)文件精神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办法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于2021930日正式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二十条,主要明确了人才创投基金定位、运作模式、风险控制、收益让利、监督管理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基金定位:人才创投基金是指由市财政设立委托市基金公司负责市场化、专业化管理,重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基金首期规模2亿元。

(二)运作模式:人才创投基金主要通过参设立子基金的形式进行股权投资也可采取跟进投资、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运作。子基金主要投向十优”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支持“四新四化”项目等,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发布人才创投基金申报指南、招募公告、工作流程等。同时,进一步明确子基金架构,包括:基金规模、出资比例、存续期限、返投比例等;优化了基金申报条件和决策流程,规范人才创投基金运营管理。

  (三)风险控制:人才创投基金投资时,要事先设计好退出通道,建立适时退出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实现基金合理退出。

(四)收益让利:鼓励和支持社会出资人回购在投资之日起5年内(含)购买的,可以原始出资额转让;在子基金收益分配时,可将门槛收益率以上增值收益全部奖励给基金管理机构跟进或直接投资门槛收益率,按照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五)监督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从整体效能出发,对创投基金政策目标、政策效果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不对单子基金或单个投资项目的盈亏进行绩效考核;并对人才创投基金管理坚持宽容失误、纠正偏差的容错纠错机制。



政策文件:《临财基金2021-7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语音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片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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