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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4089037/czj/2022-0000480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4-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临沂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文字解读:《临沂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2-04-30   作者: 点击数:  

为规范和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以下简称“社会福利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市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定了《临沂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关于资金来源

社会福利救助资金是指中央、省和市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方面支出的资金。

二、关于资金分配使用

市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福利救助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和任务清单,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其中,市本级支出应明确到具体项目,纳入市级部门预算批复或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下达;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明确到分配地区或项目,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综合参考各地需求因素、财力因素和绩效因素等,重点向保障任务重、工作绩效好、财政困难的地区倾斜。对有明确支出标准的救助项目,可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补助标准和救助对象数量测算分配。资金应严格按照中央、省规定的支出范围,用于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等。

三、关于资金管理监督

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社会福利救助资金预算编制、具体执行和绩效管理,研究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任务清单,对资金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补助地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策原文:临财社(2022)3号 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音频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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