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晓斌同志主持召开市财政局2021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
研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等事项
5月16日,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矫晓斌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审议《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等文件。
会议指出,各有关科室要充分认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管理,帮助采购人建立完善内控制度,督促采购人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会议确定,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科室要加强与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市直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合理安排好预算,落实好支出责任,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区业务指导,指导县区合理确定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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