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晓斌同志主持召开市财政局2021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
研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市级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等事项
9月30日,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矫晓斌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审议《临沂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沂市城市公交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临沂市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府债券和涉农资金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分析,对支出进度慢的县区要及时通报、亮灯提醒,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指出,有关科室要加强对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严格把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确保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到位。同时,要扎实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和基础性工作,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规范管理,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要将公共文化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形成各项改革良性互动、协同促进的局面。各支出科室要认真履行支出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公共卫生支出预算安排,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要求,有关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城市公交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与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城市公交运营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公共交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会议确定,基金管理科要加强与市基金公司的协作配合,加快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
会议确定,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衔接,认真做好2022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预算安排,确保完成年度保障任务。同时,要尽快研究出台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服务队保障资金的绩效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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