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全年目标。
①起草《临沂市财政局局管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征求了各方意见,并经局党组会通过,现已印发。
②代拟《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向相关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调整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已正式印发。
③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临沂市市管企业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管理办法(试行)》、《临沂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④会同市国资委起草《市管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拟于近期印发;印发《关于核定报送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的通知》,启动监管企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职数设置及岗位职责等事项的重新核定工作。
⑤会同市国资委起草《临沂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稽查工作规程(试行)》;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整理报送我市贯彻落实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进展情况和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金融机构管理名录。
⑥会同市国资委起草《临沂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试行)》,拟于近期印发;根据《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议程准备工作的函》(临人办函〔2020〕3号)要求起草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⑦落实全口径报告国有金融资产相关管理情况要求,调整完善《关于2019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积极对接省财政厅了解落实我省国有金融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等文件制定情况。
⑧结合省级有关规定,研究起草市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探索资本金动态补充机制,推动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⑨印发《临沂市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风险化解能力,不断做优、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