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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4089037/czj/2021-000087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2-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1年第54项重点工作任务1-12月份完成情况

2021年第54项重点工作任务1-12月份完成情况

2021-12-30   作者: 点击数:  

①从严从紧编制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2021年市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继续压减10%;“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比上年压减20%以上;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未经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严控资产更新,一律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

②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批复市级部门预算。

③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用系统化的思维、信息化的手段将预算管理全流程进行整合,固化到信息系统之中,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实现预算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

④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开展清理规范地方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

⑤召开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署会议,向各预算单位传达任市长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等重要批示,集中财力保重点,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

⑥继续对市级财政存量资金开展清理,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年底全部收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亟需资金保障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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