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建临沂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基础,管好用好行政事业资产,对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过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手段、提升管理能力,基本实现了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推动了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参加业务培训班,加深对《条例》起草背景、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的了解,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定《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从实物量、价格、使用年限等方面对资产配置进行控制。完善《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权限。
二是优化整合资产管理系统,提高监管时效性。将市、县财政部门分散部署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成一套,减少数据报送级次。通过整合提升,实现了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维护,数据集中存储,降低系统维护成本,提高数据报送效率,实现了资产数据的动态、实时监管及穿透式查询,提高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时效性。
三是推行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调动工作积极性。摸清存量资产底数,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运营管理,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有效提升资产使用效能。稳步扩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范围,对市级65家行政单位和80家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资产报表完成情况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调动单位工作积极性,提升单位自身资产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四是服务机构改革,保证资产安全性。做好机构改革改制涉及的资产处置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划转等工作,保障各项改革过程中资产不流失。积极配合做好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工作,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提高了国有资产配置效率。
在公物仓建设方面,2019年12月,我市出台了《临沂市市级公物仓(虚拟)管理暂行办法》,依托“临沂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了公物仓模块,初步建成了市级公物仓。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开展了市级公物仓资产调入集中申报工作,要求市直部门单位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盘点、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资产及时纳入公物仓管理调剂。同时,举办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现场会,协调指导县区公物仓建设工作,兰山区、罗庄区、郯城县、莒南县、费县等5个县区已经上线运行公物仓管理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求,不断扩大闲置资产管理覆盖面,提高仓内资产利用效率,确保最大限度盘活运营和调剂共享。
非常感谢民建临沂市委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贵委诸事顺利、事业蒸蒸日上!
临沂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