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临沂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发展绿色金融,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绿色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投向绿色发展领域。
一、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引导银行机构推进绿色金融
研究制定《财政金融融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以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为切入点,以引导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着力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加强对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1年和2022年在临沂市发放的符合人民银行要求的绿色贷款进行奖励。按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当年余额增量、同比增速和余额占比进行加权排名、分档奖励。排名1-5名的,各奖励50万元;6-10名的,各奖励30万元。截至目前,市财政已根据考核结果将奖励资金拨付至银行机构,引导全市绿色贷款增量扩面。2021年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359.7亿元,较年初增加37.9亿元,同比增长51.7%。
二、配合出台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助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配合市人民银行等8部门出台《关于加快临沂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利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支持发展绿色担保、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举措,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难问题,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