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程正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扶持柳琴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推动戏曲院团发展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途径。柳琴戏是我市地方传统戏种,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柳琴戏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支持戏曲院团发展。
一、加大资金投入,增强戏曲保护力度。一是通过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重点资助基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推动戏曲进校园、送戏下乡等活动开展。二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重点支持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收徒传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非遗进校园等,推动传统戏曲排演、以演代训培养后继人才等。
二、加大资金统筹,增强资金使用灵活性。根据深化“放管服”和市级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统筹整合宣传文化旅游领域资金,打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界限,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方面资金,取消项目法分配方式、实行因素法分配,其他投向资金对县区分配逐步加大因素法所占比重,进一步增强了文化领域县区可支配财力和资金使用灵活性。
三、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激发戏曲消费潜力。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是我市支持文化发展、活跃文化市场的重要举措。每年市财政统筹整合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用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戏曲项目推介,引导县区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开拓创新,走出一条适合本地促进戏曲市场开发转型的特色之路,积极推进戏曲市场化发展。
四、严格落实支出责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按照《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106号)要求,合理划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市与县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同时,要求县区结合本级财力情况,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和上级补助资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基层院团发展和送地方戏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配合文旅部门完善支持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基层院团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增加戏曲等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