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培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土树种研究应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我市乡土树种研究应用。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9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林业部门争取中央、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林木良种培育、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等生态保护支出。其中,2021年下达费县国有大青山林场资金52万元,用于刺槐种质资源收集培育;下达莒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蒙阴县良种苗木培育资金222万元,用于支持采用先进技术培育侧柏、花椒等良种苗木。
二、创新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县区补偿资金1.42亿元,统筹安排用于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乡村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与抚育。同时,要求在造林绿化中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采用良种壮苗、多树种混交,开展新造或补植补造。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乡土树种研究应用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我市实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机遇,会同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对乡土树种研究资金支持。二是会同林业、园林等部门,指导各县区管好用好林业资金,在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方面优先选择乡土树种,为乡土树种推广营造良好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