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爱聆委员:
《当前形势下提振我市展览行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在展会补贴资金方面,可以由市级财政牵头主导,县(区)、乡镇协同参与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扶持政策体系,采取简单、快捷、高效的程序,例如补贴资金70%在开展前一周拨付到位,剩余30%在展会结束后及时兑现,通过资金撬动企业参展的热情和积极性。”您的建议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对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会展业发展,立足会展经济带动作用,不断优化财政支持方式,重新修订完善《临沂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突出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临沂“会展名城”。由于受国际经济大环境、减税降费、新冠疫情等影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基层“三保”压力巨大,财力极其紧张。2023年,为支持我市会展业快速复苏及进一步发展,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任刚书记“我们一定要大力发展会展业”的批示要求,市县两级财政安排2450万元,用于支持举办第3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第12届临沂木业产业博览会、第11届兰陵蔬菜产业博览会、山东省体育用品博览会等,以及对各市场化运作展会给予奖补。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形成资金合力,不断完善会展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我市会展业及会展企业的支持,努力为做大做强临沂会展经济增添财政动能。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有丰富的经验,恳请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临沂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