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
第五十三条:“评估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登记管理机关,由其依法给予处罚。” |
查看原文http://www.gov.cn/xinwen/2016-07/03/content_5087721.htm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
财政部 |
财政部令第86号 |
第六十六条:“资产评估协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一)章程不符合资产评估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二)资产评估协会未依照资产评估法、本办法和其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 |
查看原文http://tfs.mof.gov.cn/caizhengbuling/201901/t20190104_3113772.htm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无
· 申请材料:
· 暂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
无 |
受理或退回 |
阚洪义 |
会计科 |
科员 |
会计科 |
审查 |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
无 |
出具审查结论 |
阚洪义 |
会计科 |
科员 |
会计科 |
办结 |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
无 |
下达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
阚洪义 |
会计科 |
科员 |
会计科 |
·
·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部门: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区北侧)
电话:0539—8328114
行政诉讼
部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电话:0539-8325086
· 行使内容:
· 暂无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暂无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问题1: 资产评估协会章程不符合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怎么办?
回答: 由有关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报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