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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89X/2026-00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3-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临沂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6-03-20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临沂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履行各项财政管理职能,持续完善财政法治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显著提升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用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坚持把依法用权、规范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让财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调整优化权责清单,根据全省财政系统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权责事项并主动认领,5大类行政职权、42项权责事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权限、追责情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职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科学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审慎制定检查计划,严控临时性、专项性个案检查,全面依托鲁执法平台实现涉企检查全程留痕、阳光执法,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全年无涉企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创新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状况、行业风险、违法违规记录等,制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信用风险分类办法》,指导各县区制定《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完成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及的15家市属国企、11544四上企业及782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高风险领域重点盯防,提升执法精准性和效率。

(二)坚持底线思维,切实防范财政法律风险始终绷紧法律风险防范这根弦,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和涉法涉诉事项办理水平。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度范和完善局内部法制审核流程,除党建工作、人事安排、大额支出等议题外,均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列席把牢财政法制审核关口,落实《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工作规则》坚持严控时间点、紧抓关键点、以程序审核为主线的工作方法,对信息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其他投诉举报事项提前进行法制审核,做到应审必审努力把风险化解在流程中加强疑难事项会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行政处罚、信访处理等易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法规科提前介入,会同法律顾问深入研究、反复推敲,找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共同起草办理意见,确保认定事实清楚、法律依据确凿既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法律风险。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对新出台的《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进行解读,组织局相关单位、科室深入学习,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2025年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成功率达78%

(三)坚持普法赋能,不断提升法治宣传质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与财政管理、服务全过程深度融合。完善责任体系,以《临沂市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为抓手,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构建清单管理、跟踪提醒、督促指导、协同参与大普法工作格局。做实普法活动全年开展普法活动21次,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形式,精准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强化宣传推广,注重总结提炼法治财政建设典型经验,相关做法被《中国财政》《临沂日报》刊发,营造了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坚持联动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审联动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公文起草必经程序贯穿财政政策制定全过程,切实把好财税政策出台的法制关口。落实好全周期管理制度,建立政策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及时对6个月内到期的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2025年经实施后评估,局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2件,修改2件,到期自动失效2,评估清理结果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坚持服务群众,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制定发布《临沂市财政局2025年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公开形式、咨询电话等。立足财政职能,聚焦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2025年,通过临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57条,通过临沂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4条,公布局长办公会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并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音频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2025年度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政领财、财随政行意识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综合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二)融合法治党建,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统领,将党建和法治建设一起抓,采取支部学习+主题党日形式,实现党建业务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制定财政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学习重点、细化学习计划,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8次集中学法,利用“财政大讲堂”等形式,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带头讲授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推动财政干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工作小组,健全涉法涉诉处置机制抽调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骨干力量,成立财政涉法涉诉工作小组,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行政处罚、信访等重点领域,建立会商研判、集体决策、妥善处置工作机制

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决树牢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财政法治培训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动财政干部模范践行。严格落实各项法治建设要求,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夯实涉法工作基础,确保规范高效办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着力加强涉法涉诉风险防控,营造良好财政法治环境。编制涉法业务办理指南,制定文件范本。剖析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共性问题,归纳高频、典型的涉法风险点,分类型建立涉法涉诉业务处理模板,制定更有针对性、更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化解一案、规范一事、引导一片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坚持财政普法与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构建常态化的财政普法机制,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外脑开展法律专题培训互联网、新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活动使用滚动播放视频、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扩展普法宣传场景,提高普法的覆盖率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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