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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czj/2020-000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1-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9年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意见

2019年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意见

2019-01-22   作者: 点击数:  

市级重点支出安排意见

2019年,安排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正常运转经费56.4亿元、预备费2.5亿元,安排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重庆城口县资金2720万元。在此基础上,市级综合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支出142.3亿元,具体如下:

——安排新旧动能转换扶持资金14.7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出资;2.1亿元用于兑现一系列财政奖励、补助、扶持政策;2150万元用于支持招商引资;1.9亿元用于支持临沂商城、综合保税区、电子商务、铁路物流等;4447万元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金融业发展、企业上市、“企业上云”等;1.4亿元用于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信息化建设等;6.7亿元用于道路建设养护、机场建设发展、城乡公交发展等。

——安排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5.4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实施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重点聚焦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支持灾后重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精准脱贫、人居环境改善、集体经济壮大、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等;5亿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支持环保治理、惠民殡葬改革、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土地开发整理等;4086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治、基层农林水事业补助等。

——安排教育发展资金2.5亿元。其中:7680万元用于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办学条件;7537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困难学生资助等;5795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4000万元用于支持浙大农研院建设等。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4亿元。其中:1.1亿元用于社会福利救助;5153万元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等;3134万元用于促进就业创业;4854万元用于优抚安置。

——安排卫生健康资金39.4亿元。其中:38亿元用于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离休费、一次性抚恤等,将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去年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65-74岁、75岁以上老人每月分别加发5元、10元养老金;1.4亿元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药发展、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

——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1.1亿元。其中:700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宣传等;4372万元用于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安排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资金4.7亿元。其中:4305万元用于支持安全生产、福利彩票发行等;2925万元用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4亿元用于公共安全、扫黑除恶、综治管理、司法救助、纪检监察等。

——安排城市建设维护资金55.5亿元。其中:15.1亿元用于政府债券还本付息;6.3亿元用于PPP项目付费;24.1亿元用于道路桥梁工程、两排工程、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重点城建项目支出;7亿元用于城市运行维护;575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住房补贴、老旧小区改造等;2.4亿元用于市级民生项目基本建设。

——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配套资金6.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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