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我市2014年3月印发实施的《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中面临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一方面,新修订或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文件,强调对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严控会期和规模,提升会议质效。另一方面,原办法未对线上会议管理作出规定,不符合当前工作需要。2025年6月,省里修订印发了《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5年8月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临财行〔2025〕1号)。
二、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原办法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完善会议分类。在保持会议分类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将“二类会议”调整界定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县区党政负责同志或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将“以会议形式组织、履行会议审批程序的小型专题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作为“小型三类会议”,纳入“三类会议”管理,并对参会人数作出规定。
(二)规范线上会议。新增线上会议的适用情形、开支范围、核算列支等内容并予以明确。其中,规定线上会议原则上应当选择已建成的单位内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以及市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等。
(三)强调保密安全。新增要求各单位加强涉密会议安全和保密管理,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加强人员保密教育和监督,定期开展设备和场所保密检查,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强化源头管控。一是新增会议计划管理有关内容。明确各类会议应编制会议计划,履行审批程序,其中二类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实行归口管理。二是新增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格有关内容。主要是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规定,明确“加强对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相同会议的统筹”“未经市委批准,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等。三是调整会议天数有关内容。进一步严格口径、调整会期,规定“安排分组讨论的二类、三类会议不超过1天,不安排分组讨论的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
三、实施效果
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后更加系统完善,操作性更强,形成了从“预算源头压减→审批计划控制→线上形式替代→定额标准约束→报销审核把关→违规责任追究”的完整管理闭环,系统性地压减了办会次数和会议费支出,进一步提升了会议质效和管理水平。
(一)严控会议计划降低会议频次。进一步严格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强化预算源头刚性约束,加强事前财务经费审核和单位内部审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会议费,精简会议数量频次。如,市委办公室严格会议计划审批,对全市重大会议活动实行清单化管理,探索推行“精简+合并+套开”模式,坚持“不调研不开会”、“不研究透不开会”,内容相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套开。今年前三季度,市委办承办市级会议按省统计口径同比减少15.3%。
(二)严控线下会议降低会议成本。严控部门单位线下会议审批,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采用线上会议形式召开,大幅减少场地租赁、食宿、交通等各项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如,市政府办公室严把会议审核关,能通过线上形式召开的原则上召开线上会议,大力压减线下会议,降低会议费支出。截至11月底,本年度政府办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32.4%。
(三)严格支出审核降低支出规模。强化事中支出审核管理,对部门单位会议费支出进一步审核把关,从会期、参会人数、综合定额标准等方面严格测算,不合规的支出事项一律不予通过;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设置提醒,加强对会议费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和预警,督促部门单位合理办会、规范支出。通过财政多措并举,部门单位协同发力,截至目前,2025年市直部门单位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2.9%。
(四)压缩会期人数提升会议质效。严格按照二类、三类会议“不超过1天”,“不安排分组讨论的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参会人数“二类会议一般不超过200人,三类会议一般不超过150人”等要求精简会议议程、聚焦会议主题,倒逼会议内容提质增效,推动形成“直奔主题、直击要害”务实会风,也能更好地落实基层减负相关要求。
(五)协同联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会议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形成内外部监督合力,进一步降低会议费违规问题发生率,提升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
(一)制度完善性。政策修订及时响应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上级规定要求和现实管理需要,在会议分类、审批程序、支出标准等方面都进行了更为精细化的设计,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二)问题针对性。政策直面当前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线上会议标准不明确、报销手续不完善等,强化针对性管控,有效遏制会议违规行为发生。
(三)执行操作性。政策条款具体明确,综合定额标准清晰,报销程序规范,监督检查机制健全,为各预算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监督检查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四)政策协同性。修订后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与《临沂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紧密衔接,形成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链条化管理,增强了政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五、下步计划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同各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严格预算约束和计划审批管理,加大支出审核把关力度,强化绩效评估和结果运用,共同做好会议活动全过程管控,推动会议费管理从“管住”向“管好”升级,进一步提升《临沂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更好地实现规范管理、控制成本、提升效能的政策目标,为我市党政机关高效运转和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