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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89X/2026-0008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8-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6号提案(关于规范我市智能体采购与应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6号提案(关于规范我市智能体采购与应用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0   作者: 点击数:  

民盟临沂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智能体采购与应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人工智能发展。

一、全面落实需求管理。我市高度重视信息化和智能体建设,出台专项管理办法,由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财政、大数据、保密等部门,联动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技术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进行论证审核,采购文件充分考虑后期维护、升级成本,未经立项的项目不准建设。市财政制定政府采购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提醒,分行业领域开展多轮政策培训,确保政策实施精准高效。

二、强化采购过程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精准实施采购过程会商指导,对采购智能体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增加产品匹配度。建立远程异地评审机制,对于达到标准的项目,评标过程中抽取外市、外省政府采购专家,确保评标过程公平性。

三、严格实施项目履约验收。承建单位按照合同履约,严格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建设,不得随意进行项目变更。变更金额超过合同金额10%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停止项目资金拨付,重新履行项目申报程序。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深度融合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把智能体使用率、业务增效、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

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联合大数据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智能体类采购项目专项检查,严查规避招标、虚假采购、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应用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正面引导,对违法违规主体依法实施处理处罚,营造规范有序的采购环境。

下一步,市财政将充分借鉴贵单位的建议,与大数据、政务服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升我市智能体采购规范化水平和应用实效,助力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指导采购人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加强市场调研、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留存完整调研台账与审核记录,从源头杜绝采购需求粗放、参数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避免盲目追求产品二是加强项目抽查,严禁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与项目需求无关的排他性、倾向性参数,不得限定品牌、型号、专利、独家认证、注册资本、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杜绝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采购需求的行为。三是全面落实 谁验收、谁负责的主体责任,验收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形成详细的验收清单客观反映项目承接完结情况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按合同依法及时处理四是筑牢资金管理防线,严查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一致性,杜绝实质性变更严控补充协议增量,实行履约验收、资金拨付联动机制,无合规验收报告、手续不全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建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构建项目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整改有闭环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财政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财政局

20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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