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临沂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智能体采购与应用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人工智能发展。
一、全面落实需求管理。我市高度重视信息化和智能体建设,出台专项管理办法,由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财政、大数据、保密等部门,联动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技术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进行论证审核,采购文件充分考虑后期维护、升级成本,未经立项的项目不准建设。市财政制定政府采购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提醒,分行业领域开展多轮政策培训,确保政策实施精准高效。
二、强化采购过程管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精准实施采购过程会商指导,对采购智能体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增加产品匹配度。建立远程异地评审机制,对于达到标准的项目,评标过程中抽取外市、外省政府采购专家,确保评标过程公平性。
三、严格实施项目履约验收。承建单位按照合同履约,严格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建设,不得随意进行项目变更。变更金额超过合同金额10%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停止项目资金拨付,重新履行项目申报程序。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深度融合,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把智能体使用率、业务增效、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
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联合大数据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智能体类采购项目专项检查,严查规避招标、虚假采购、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应用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正面引导,对违法违规主体依法实施处理处罚,营造规范有序的采购环境。
下一步,市财政将充分借鉴贵单位的建议,与大数据、政务服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升我市智能体采购规范化水平和应用实效,助力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指导采购人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加强市场调研、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留存完整调研台账与审核记录,从源头杜绝采购需求粗放、参数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避免盲目追求“新”、“贵”产品。二是加强项目抽查,严禁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与项目需求无关的排他性、倾向性参数,不得限定品牌、型号、专利、独家认证、注册资本、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杜绝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采购需求的行为。三是全面落实 “谁验收、谁负责”的主体责任,验收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形成详细的验收清单,客观反映项目承接完结情况,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按合同依法及时处理。四是筑牢资金管理防线,严查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一致性,杜绝实质性变更。严控补充协议增量,实行履约验收、资金拨付联动机制,无合规验收报告、手续不全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建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构建“项目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整改有闭环”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财政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0日